茅台酒的前世今生(一)

汉代,今茅台镇一带有了“枸酱酒”。建元六年,汉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,唐蒙饮到南越国所产的枸酱酒后,将此酒带回长安,敬献武帝,武帝饮而“甘美之”,并留了“唐蒙饮枸酱而使夜郎”的传说。这成为茅台酒走出深山的开始,此后,一直作为朝廷贡品享盛名于世。

茅台地标.jpg

唐宋以后,茅台酒逐渐成为历代王朝贡酒,通过南丝绸之路,传播到海外。

到了清代,茅台镇酒业兴旺,“茅台春”、“茅台烧春”、“同沙茅台”等名酒声名鹊起。“华茅”就是茅台酒的前身。迄今可查的最早记载茅台酒的史籍,是成书于清代嘉庆年间的《仁怀草志》,该书有“城西茅台村制酒,全黔称第一”的记载。

咸丰四年,黄、白号农民起义军和同治初年的太平天国石达开部将李福献的起义军,先后在茅台与清军作战,茅台镇被夷为废墟,镇上酒房全部毁于战乱,茅台酒的酿造因此中断。

同治二年,遵义团溪盐商华联辉,因公务前往茅台,为满足祖母要饮茅台酒的要求,乃找来旧日的酒师,购置了一处废弃的酒坊,恢复酿制茅台酒,最初茅台酒只作为家酿自食或馈赠亲友。

光绪五年,在成义酒房之后,出现了第二家茅台酒坊——荣太和烧房,这个烧房是由仁怀县大地主石荣霄、孙全太和王立夫联合开设的。经营不久,孙全太以石荣霄账目不清为由,退出股金,荣太和烧房更名为荣和烧房。

1929年,继成义、荣和之后,在茅台镇又出现了第三家茅台酒坊——衡昌酒厂,它是由贵阳商人周秉衡创设的。建厂之后,虽有窖坑17个,但因流动资金不足,年产量只有几千斤。

1938年,衡昌酒厂并入资本家赖永初为首组织的大兴实业公司,1941年周秉衡为了赔偿其子周扶常亏损大兴公司的2万多银元,将衡昌酒厂卖给赖永初,厂更名为恒兴酒厂。

1915年以前,两家茅台酒厂产量不过1万公斤左右,自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后,需求量大增,两家茅台酒的产量增加一倍多,加上新建的恒兴酒厂的产量,每年产酒都在2.5万公斤以上。

1949年前,茅台酒生产凋敝,仅有三家酒坊,即:华姓出资开办的“成义酒坊”、称之“华茅”;王姓出资建立的“荣和酒房”,称之“王茅”;赖姓出资办的“恒兴酒坊”,称“赖茅”。

1951年,政府通过赎买、没收、接管的方式将成义(华茅)、荣和(王茅)、恒兴(赖茅)三家私营酿酒作坊合并,实施三茅合一政策——国营茅台酒厂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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